2024年浙江温州苍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引进硕博人才公告(41人)

2024-05-30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4年浙江温州苍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引进硕博人才公告(41人)已公布,报名时间:6月11日10时-6月13日17时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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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浙江温州苍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引进硕博人才公告(41人)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苍南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引进硕博人才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对象

  引进单位、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详见《2024年苍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引进硕博人才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引进对象:

  第一类:“01”岗位引进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具备国(境)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户籍不限。

  第二类:“02-37”岗位引进对象为户籍地或生源地为浙江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是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二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院校为2024年QS、2024年泰晤士、2023年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见附件2,最后一名并列排名的一并纳入)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三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院校为2024年QS、2024年泰晤士、2023年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且对应当年度所在榜单学科专业排名前100名(学科专业排名最后一名并列排名的一并纳入)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硕士研究生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18至40周岁(1983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

  5.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资格审查按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进行审查。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为保证本次引才工作的公平性,避免争议,国内高校在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的专业不列入本次引进对象范围。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

  6.国内高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国(境)外高校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6月10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苍南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6月11日10时-6月13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苍南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20.55.188.2:8080),注册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填写个人资料,选择岗位报名,并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面及反面);

  ②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③毕业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上传《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归来的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学位证书;

  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除外);

  ⑥“02-37”岗位已在外省落户的浙江生源毕业生,还需上传户口簿迁出登记记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户口迁出信息材料;

  ⑦符合世界大学排名前300且对应当年度所在榜单学科专业排名前100名的人员,请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以便审核。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资格审核

  时间:6月11日10时-6月14日17时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此次人才引进报名与资格审核同时进行,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二)面试(面谈)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谈)环节。成立引才工作小组,对入围面试(面谈)人员统一组织择优遴选。

  “01”岗位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根据报考人员的专业及个人特长,组织专家小组与博士研究生进行面谈。根据面谈结果,结合报考人员实际情况,以“双向选择、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由中共苍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苍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确定具体聘用单位。

  “02-37”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36人(含)的,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该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面谈)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谈),面试(面谈)时间、地点和要求在苍南人才网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谈)的,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含),低于合格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面谈)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如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在苍南人才网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苍南人才网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内的,须在体检通知发布后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如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仍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苍南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对象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对象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引进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离苍南县。

  四、其他事项

  1.后续有关此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苍南人才网(https://www.cnrsj.com)发布。本通知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按新要求和规定执行,请考生密切关注苍南人才网并保持通讯畅通。

  2.户籍或生源地要求为“浙江省”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浙江省内各县(市、区)户籍(以2024年6月10日24时前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生源的人员,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截止到2024年6月10日24时前,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3.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4.符合我县人才待遇条件的聘用人员,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全职来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生活津贴发放标准分别为每月2400元、1200元,累计补贴不超过5年。如人才政策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提前离职的,全额追回已发放的人才待遇。

  5.来苍南参加面试的非温州户籍(以报名时的户籍为准)报考人员,给予交通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浙江省内温州市外户籍的补贴500元,浙江省外户籍的补贴1000元。

  6.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7.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如机构改革后“引进单位”名称变更的,则以机构改革后的单位名称为准。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9.此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附件1咨询电话

  综合咨询电话:

  0577-68881517,68881508(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77-68881239(中共苍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考试咨询电话:0577-68881518(苍南县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




  中共苍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苍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s://www.cnrsj.com/notice/1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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