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宁波北仑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4-03-22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4年浙江宁波北仑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起至2024年3月28日12:00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将其整理公布如下:   

  2024年浙江宁波北仑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推进五育并举,加强音体美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名,现将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仑区简介

  北仑区因北仑港而得名,是浙江省对外开放时间最早、开放程度最高、国家级开发开放功能区最为集中的区域。2022年北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30.84亿元,财政总收入905.35亿元,主要经济指标居全省前列,综合实力位列全国县(市)区第一方阵。

  二、拟招聘岗位及指标:6名。

  具体招聘岗位、指标及专业要求等详见《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三批·音体美专场)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原则

  (一)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二)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三)程序公开,严格测试,择优聘用。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初定在3月30日左右,在北仑区设置考点,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或“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招聘对象

  报考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国内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含2022年、2023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国(境)外高校2021年10月1日后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上述毕业生同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科或研究生毕业于全国部分高校或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详见附件二),且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2.宁波市生源(或宁波市户籍)的师范类毕业生(指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且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三)现为事业在编教师的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六、招聘条件

  (一)所有报考对象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身心健康。

  (二)符合上述高校范围和条件的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人员均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三)硕士研究生及以下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四)本次招聘对象(含境外)所涉及户籍、荣誉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3月20日。

  (五)国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含)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国(境)外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

  (六)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考范围。

  七、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要求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起至2024年3月28日12:00。

  考生登录https://nbbledu.wjx.cn/vm/wm21uRM.aspx,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报名表(附件四)。请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何时发现,一律取消报考、招录资格)。如有重复报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该报考人最后一次填写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分批次公布初审结果,最后一批次初审结果将在3月28日18:00左右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上公布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后如果学科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酌情减少或取消招聘指标。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技能测试、笔试、面试形式,具体要求请随时关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或“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1.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技能测试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根据各招聘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对象。上述岗位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技能测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

  笔试当天对拟进入笔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以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2)递交《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三批)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四),贴好近期一寸照片。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参与之后的程序。因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笔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3.笔试

  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总分100分。进入笔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

  在各招聘岗位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合成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主要考察课堂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技能,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均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拟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三)签约、体检、考察与录用

  1.签约

  根据各学科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总分出现并列时,按照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优先级顺序和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签约当天,考生需随身携带资格复审需要材料,以便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再次复核。当场与拟录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北仑区教育局就业协议书》(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提供)。未按规定时间签约的,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协议自动解除。

  2.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所有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察

  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4.录用

  (1)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或不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北仑区教育局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两年内无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4)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办理相关迁户手续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5)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6)录用人员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

  八、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二)其他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联系电话:0574—89383955,王老师、董老师。

  (四)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党建科:0574-89383956,乐老师、吴老师。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4年3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bl.gov.cn/art/2024/3/20/art_1229055347_4371263.html 

\

 了解更多公务员、事业单位统考重要信息

可添加QQ交流群:193483281

\

\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