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杭州市上城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起至2024年1月21日截止,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杭州市上城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公告
为加强杭州市上城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专业力量建设,提升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质量水平,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以下简称技术检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技术检查员是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本次计划以编外用工形式公开招聘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共5名,其中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危险化学品类)1人、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工业企业类)3人、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防灾减灾救灾类)1人;若相关专业类报名人数不足,可适当增加其他专业类人员招聘数量。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具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在相关行业领域3年以上工作经历(相关专业和相关行业领域职称类别目录见附件1),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相关行业领域2年工作经历,或者具有相关行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相关行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工作经历及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
(六)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未满十八周岁或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有严重个人失信行为记录的;
(五)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工作程序
(一)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起至2024年1月21日截止,应聘人员可通过扫描文末二维码报名。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报名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完成。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以电话方式通知笔试。未接到通知的为未入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并查实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重点考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以及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内容。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根据笔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比例按照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以下证明材料:《杭州市上城区公开招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记录、从业经历证明(附件3)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相关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连同思考和回答共15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岗位适应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公示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列入体检考察入围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考察和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体检环节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和薪资待遇
根据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编外合同制用工,聘期为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总薪酬待遇为15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等费用),其中固定薪酬和年度绩效考评薪酬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调控。
如本次招聘岗位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未重新公开招聘的情况下,可根据需要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刻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表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报考人员本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考试考核过程中因其他原因放弃招录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补。
(四)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指定教材、不设定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针对此次招聘开设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由杭州市上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杭州市上城区应急管理局0571-895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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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www.hzsc.gov.cn/art/2024/1/12/art_1497142_59067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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