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30人,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4日上午9:00—2023年12月28日下午17:00。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4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深入实施“教育强区”战略,加快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奉化教育所需的优秀人才,决定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奉化教育概况
奉化是宁波南部副中心城市,东临东海,西依四明山。常住人口58万,2022年GDP907亿,位居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第70位,是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佳生态旅游城市。奉化区位交通优势明显,位于上海、杭州、苏州三个一线城市的3小时经济圈内,区内公路、铁路网络四通八达,宁波绕城高速、沈海高速、甬金高速、甬台温铁路贯通全境。奉化产业优势突出,重点打造气动元件、智能家电、时尚纺织服装、电子信息等4大标志性产业链,同时重点支持新材料、新能源、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拥有进出口上亿元企业50家,外资企业247家,高新技术企业178家,上市企业6家。
奉化素有尊师重教传统,诗书礼仪之乡美誉远近闻名。北宋年间,即设县学。进入近代后,奉化教育较早开启新教育模式,1901年,龙津学堂创立,开设了外语、地理、代数、几何、物理等课程。改革开放以来,奉化教育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先后获评“省教育强市”“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国家语言文字示范城市”“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区”等,2022年顺利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省级评估,2023年初步通过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省级评估。目前,全区共有各类中小学50所,其中公办44所,民办学校6所,公办幼儿园32所,民办幼儿园42所,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2所,在校中小学生5.5万多人,在园幼儿1.3万多人,在编教职工4311人。近五年引进上海名校长1人,新增市级及以上名优骨干教师(校长)90多人,其中新增正高级教师9人、特级教师8人,增幅居宁波市前列,相继实施“金字塔”工程、高端研修班、名优教师研修班、后备人才研修班、“一二三奠基行动”、潜力教师赋能工程等教师特色培训项目,经验在省市作典型交流,教师个人获省一等奖及以上各类荣誉200余项。未来五年,奉化教育工作将以“四个三”项目为抓手,推进“三项计划”提质量,实施“三项工程”优队伍,攻坚“三个创建”强品牌,力促“三项行动”惠民生,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质量教育。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对象
(一)报考“中学语文1”、“中学数学1”、“中学英语1”、“中学信息技术1”、“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音乐1(钢琴)”岗位的,招聘对象为:
1.2024年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2022届、2023届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毕业),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2.国(境)外高校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国(境)外高校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二)报考“中小学音乐2”、“中小学美术”、“中小学体育(足球)”岗位的,招聘对象为:
1.2024年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2022届、2023届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毕业),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2.国(境)外高校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国(境)外高校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3.2024年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2022届、2023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毕业),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三)报考“职高机电”、“职高艺术设计”、“职高旅游管理”、“职高轨道交通”、“职高烹饪”、“职高服装设计”岗位的,招聘对象为:
2024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2022届、2023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毕业),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四)报考其他岗位的,招聘对象为:
1.2024年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2022届、2023届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毕业),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2.国(境)外高校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国(境)外高校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3.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6所部属师范大学、6所其他师范大学、12所浙江省内重点建设高校(相关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的2024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且为国内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第一段(重点线)录取。
符合条件的2022届、2023届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毕业),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本次所有招聘岗位户籍要求为全国户籍。
(四)大学本科生年龄要求为1998年1月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95年1月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93年1月5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七)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五、具体招聘岗位、指标数、学科专业及其他要求
详见附件1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办法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办法:考生通过扫描下方“2024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公告”二维码,在仔细阅读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完成相关数据的录入。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请务必认真填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4日上午9:00—2023年12月28日下午17:00。网上预报名考生,还须到现场确认;网上未预报名考生,可到现场直接补报名并确认。
(二)现场报名及确认
1.现场报名及审核时间、地点:2024年1月5日下午12:30—17:00,奉化人才市场一楼大厅(奉化区锦屏街道锦奉大道1006号)。考生在相关岗位报名处报名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粘贴至报名表)、报名表(附件2,请提前下载填写)、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户口簿、在读学生证、高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如高校未下发,需出具高校证明)、学校出具的毕业生证明、师范类证明、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等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或有效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国(境)外高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报名表和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发放《考试通知书》。
2.指标审核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各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核。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招聘计划数在3人及以上的,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否则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多个的,则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为1个的予以取消)。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05695/index.html,下同)区教育局分站(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01933/index.html,下同)予以公布。
(三)考试
1.考试形式及总成绩计算
(1)中小学音乐(1、2)、中小学体育(足球)、中小学美术、职高机电、职高艺术设计、职高旅游管理、职高轨道交通、职高烹饪、职高服装设计的考试形式: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40%+结构化面试成绩的20%。
(2)其他学科岗位的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试讲),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
各项成绩均以100分计算。
2.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月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岗位笔试形式为综合知识测试(包括社会综合知识、教育基础知识),笔试题型为选择题,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总分100分。各岗位笔试合格成绩划定办法:笔试成绩以60分为基准线,平均分在基准线以上的,以基准线为笔试合格成绩;平均分在基准线以下的,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但不低于基准线的85%。因答题卡需统一使用2B铅笔填涂,请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和黑色字迹的钢笔或水笔。
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人员名单于2024年1月10日前在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分站上公布。
笔试结束后,中小学音乐(1、2)、中小学体育(足球)、中小学美术、职高机电、职高艺术设计、职高旅游管理、职高轨道交通、职高烹饪、职高服装设计岗位,在笔试成绩中,按照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按规定比例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招聘指标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规定比例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其他岗位,在笔试成绩中,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按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按规定比例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3.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如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作放弃。
4.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中小学音乐(1、2)、中小学体育(足球)、中小学美术、职高机电、职高艺术设计、职高旅游管理、职高轨道交通、职高烹饪、职高服装设计岗位的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仪容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职业素养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四)签约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笔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后确定;其他岗位,笔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后确定。加试形式、时间等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定。届时请考生随带就业协议书参加签约(如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先与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签订相关协议;待高校下发就业协议书后,到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补签)。
(五)体检
签约对象参加由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签约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七)递补规定
签约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予递补。
(八)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并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必须于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有效期内的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测试成绩证明,届时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中学历层次为硕士研究生的以及报考职高机电、职高艺术设计、职高旅游管理、职高轨道交通、职高烹饪、职高服装设计岗位的放宽至2025年6月30日前,届时不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2024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层次为硕士研究生的以及报考职高机电、职高艺术设计、职高旅游管理、职高轨道交通、职高烹饪、职高服装设计岗位的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前),届时不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3.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新聘用人员按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至少服务满5年(含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解除聘用合同。
6.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招聘信息、实施过程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等均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区教育局分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名考生请查看电脑版,手机或iPad可能会出现格式错误或重要信息遗漏。考生务必请对照资格条件进行报名。
(四)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商区人力社保局解释。联系咨询电话:0574-88521521、0574-88510721、0574-88681510,监督电话:0574-88523822,工作时间开放(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五)本次招聘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不要轻信。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fh.gov.cn/art/2023/12/18/art_1229105722_4343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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