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缙云县自然资源勘测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22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3年缙云县自然资源勘测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3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11月22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3年缙云县自然资源勘测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计划

    缙云县自然资源勘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的招考对象、岗位、人数等详见《2023年缙云县自然资源勘测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也可登录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yun.gov.cn/)查询(公告中“网上”即指该网站)。

    二、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热爱测绘事业,服从分配,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心健康,体貌匀称端正,机警敏捷,能适应经常性加班和外业测绘工作。

    3.年龄为18至45周岁(1977年11月21日至2005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

    4.本人或配偶户籍在缙云县。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11月22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缙云县自然资源勘测中心(五云街道朝晖路3-3号)

    联系人:刘郭蕾、田曲静   联系电话:0578-3018537。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个人填报的《2023年缙云县自然资源勘测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考试

    采取测绘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缙云县自然资源勘测中心领取测绘技能测试通知书(联系电话:3018537)。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作放弃资格。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测绘技能测试科目为:全站仪基本操作(对中、整平、命令操作)、放样、测量三个部分,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技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测绘技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缙云县自然资源勘测中心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考生测绘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实施1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测绘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测绘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测绘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测绘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4.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或在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者,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递补

    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期间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如遇在职编外人员解除合同等情况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四、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

    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缙云县自然资源勘测中心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本公告由缙云县自然资源勘测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缙云县自然资源勘测中心   0578-3018537

    举报受理单位:

    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78-3147808

    缙云县纪律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   0578-3016061

    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jinyun.gov.cn/art/2023/11/13/art_1229425378_52041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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