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丽水青田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8-17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3年丽水青田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已发布,计划引进17人,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止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3年青田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青田县位于浙江省东南部,瓯江中下游,毗邻温州,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青田历史悠久、钟灵毓秀、人杰地灵,是著名的“石雕之乡、华侨之乡、名人之乡”,现有38万华侨华人分布全世界,中西文化在这里汇聚交融,造就了青田独特的城市韵味。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招双引”战略举措,加快集聚人才,全力打造最优人才发展生态,助推我县高质量绿色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17名,具体的引进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青田县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等资格条件。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止。部分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导致未完成招聘计划的,报名时间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

    报考人员填写《青田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附报考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qtrsjsyk@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人才引进+姓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所需材料指: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应签订承诺书,写明学历学位名称和取得时间。

    (二)考试考核

    1.硕士研究生岗位采用综合比选加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会商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

    (1)综合比选

    综合比选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可以采用面谈、笔试或

    其它考核方式,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研究确定。根据综合比选

    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面试。

    综合比选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审核内容为报

    考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

    书。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

    分,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博士研究生岗位采用考核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考核由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当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留学人员应提供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聘用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列入事业编制(县级医院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享受事业单位薪酬待遇和青田县相关人才政策。

    2.人才周转池是专为青田县事业单位引进优质高端人才所设置。人员聘用后,根据所学专业情况,统一安排到重点企业服务2年,经本人申请、组织同意,可按相关规定延长服务时间,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5年。服务期内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对口安排到相关事业单位。

    3.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78-6026766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78-6822270

    青田县纪委监委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8-6505306



    中共青田县委组织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23/8/17/art_1229428152_5157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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