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黄岩区民政局招聘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公告

2023-08-07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3年黄岩区民政局招聘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3人,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8月16日。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3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进行备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3年黄岩区民政局公开招聘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公告

    黄岩区民政局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3名,工作地点在北洋镇、上郑乡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一)用工性质

    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户籍要求:

    黄岩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23年8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3年8月14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年龄要求

    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

    (五)其它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民政工作,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一份(见附件)。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4日—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址

    黄岩区民政局(东城街道曾铣路6号汇丰大厦三楼),咨询电话:0576-84121308。

    三、招聘办法

    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优录用。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

    (一)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流程。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社区专业知识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如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二)体检、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算成最后得分,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排位在前(中级优于初级,若证书等级又相同的以取得时间早者排位在前)。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四)公示、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黄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无正当 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后出现未报到、离职等情况,由用工单位提出,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规则同上。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在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完成后出现人员流失、员额不满的情况,根据缺额情况与实际工作需求,在后备人员中依次递补。储备时间自确定为储备对象之日起至下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

    四、其他

    (一)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证件、证书等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如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用工单位有权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待遇

    被录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参照专职社区工作者实施。

    招聘未尽事宜由黄岩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台州市黄岩区民政局

    2023年8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zjhy.gov.cn/art/2023/8/3/art_1621920_591005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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