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嘉兴市南湖区解放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3-05-18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3年嘉兴市南湖区解放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人,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截止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3年嘉兴市南湖区解放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解放幼儿园创办于1986年6月,是一所由解放街道举办的省二级公办幼儿园。幼儿园的建筑面积2436.78平方米,办园规模9个班,现有幼儿270名,教职工35名。解放幼儿园是一所集早教、科研、师资培养为一体的嘉兴市实验幼儿园,发展至今成绩斐然,曾荣获市文明单位、市卫生先进单位、市巾帼文明示范岗、市绿色学校、区进步幼儿园、区平安校园五A级、区示范性食堂等荣誉。

    根据幼儿园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计划

    本次嘉兴市南湖区解放幼儿园计划面向嘉兴市范围内的幼儿园在职优秀教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名。聘用人员拟担任幼儿园中层干部,协助园长加强幼儿园管理工作。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其中高级教师,硕士研究生,曾获得省优质课一、二等奖、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名师等荣誉称号的嘉兴市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四)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五)须具有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任教经历,且具有幼儿园中层干部及以上管理岗位(含教研组长)三年任职经历(任职任教时间计算至2023年5月20日)。

    (六)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3年5月20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3.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与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嘉兴市南湖区解放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采取网络报名形式,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组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南湖区解放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扫描成PDF文档,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工作单位出具的任职任教经历证明(须盖单位公章),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等材料电子文档,打包后以“姓名”命名发送邮件至282625009@qq.com邮箱。除邮件投递报名资料外,报考人员还需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考生有关信息。

    解放幼儿园网上报名.png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截止。

    资格初审: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和考试

    资格复审:考试前,区教体局将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工作单位出具的任职任教经历证明(须盖单位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考聘考试由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15人以上的,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之比不足15人的,直接进行面试。

    笔试为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出现并列且符合比例要求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现场提问+技能测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效果、管理能力以及教师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

    考察由南湖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解放幼儿园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项

    (一)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体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2058367

    监督电话:0573-82057223,0573-82838339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nanhu.gov.cn/art/2023/5/9/art_1229282434_5110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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