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州市南浔区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2023-03-31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3年湖州市南浔区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2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9时—2023年4月13日16时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3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进行备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湖州市南浔区公开招聘2023年度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南浔区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现就南浔区公开招聘2023年度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22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国(境)内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2、学习成绩优良,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其中,国内高校的2023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或各类处分人员、被单位辞退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南浔人力资源网及相关就业信息平台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2、组织报名。采取统一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9时—2023年4月13日16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入围人员与招聘职位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结果。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5日9时—2023年4月14日16时,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4、组织考试。

    (1)初试:具体形式待定,时间另行通知。成绩采用100分制,成绩可通过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根据结果,按引进人才计划数1:6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根据报名材料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复审。相关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未毕业硕(博)士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海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报名、资格审核、初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达开考比例时未重新报名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3)面试: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程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等,另加复试。

    5、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视情按招聘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南浔人力资源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政策

    1、人事关系。聘用后全部聘任到南浔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或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培养锻炼。招聘人员到岗后由南浔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到乡镇(街道)、区级部门的重要岗位实践锻炼,期限一般为1年,期间由南浔区委组织部、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所在单位共同管理。实践锻炼期满,经南浔区委组织部、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所在单位共同考核合格的,编制转入相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工作表现突出、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入机关并担任相应领导职务。

    3、优惠政策。根据《〈关于高水平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区助力南浔高质量赶超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浔委发〔2020〕3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南浔区相关人才引进政策。

    六、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南浔区委组织部会同南浔区委编办、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及相关解释工作。联系电话:0572-3020768。


    中共南浔区委组织部

    中共南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hrss.huzhou.gov.cn/art/2023/3/31/art_1229208499_589309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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