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台州玉环市部分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3-27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3年台州玉环市部分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4人,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7日,笔试科目:《综合素质测试》。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3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进行备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3年玉环市部分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市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政办发〔2020〕3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相关国有企业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4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玉环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方式

    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人选。

    四、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2.各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玉环户籍指具有玉环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23年3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台州户籍指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浙江户籍指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且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职位进行报名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一人限报一个职位。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4月3日—4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4月5日不组织报名)

    2.报名地点

    (1)玉环市老城改造投资有限公司职位的报名地点: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路249号2楼会议室。

    (2)玉环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玉环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玉环市建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玉环市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玉环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等5个单位职位的报名地点:玉环市玉城街道长康路201号玉环建设314办公室。

    (3)玉环市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职位的报名地点: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路195号(国防大厦裙楼二楼)行政部。

    3.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如实填写《报名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1)。报考人员应当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同底照片2张。。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赴台陆生按大陆高校毕业生有关要求办理。

    4.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名单于4月10日在“玉环市门户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栏目——“市级部门信息公开”——“市人力社保局”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

    5.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因报名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报考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请在4月10日9:00-16:30与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职科联系(电话:87468025),进行改报名。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各岗位笔试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和结构化面试考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素质测试》。

    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写作等。职业能力倾向测试题型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题型,为客观题;写作为公文写作、材料写作等。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见2023年4月10日的网上公告。考生凭身份证按时到相应报考单位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科目不得使用计算器;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见网上公告。面试具体地点、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

    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各个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人力社保部门或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一般应在15天内完成,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被聘(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录)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六、其他

    1.本次招聘年龄条件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87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的以此类推。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件、证明)等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3月24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23年3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3年3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4.学历专业。

    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

    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专业名称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可视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6.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7.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各招聘单位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9.聘用人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享受相关待遇。聘用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

    10.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学历、证书、证照等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玉环门户网、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玉环人社”)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玉环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



    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yuhuan.gov.cn/art/2023/3/24/art_1229307124_3860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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