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图书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49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公布之日至2023年1月9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国家图书馆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国家图书馆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国家典籍博物馆、国家文献信息资源总库(国家总书库)、国家书目中心、全国图书馆信息网络中心和全国图书馆发展研究中心的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国家图书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热爱图书馆工作。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具有正常履职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其中国内毕业的应聘人员应具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能提供教育部认可的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能够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详见附件《国家图书馆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岗位学历要求为应聘人员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应聘人员已获得的最高学历的对应专业。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及新增专业信息。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又不在上述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馆联系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自公告公布之日至2023年1月9日。应聘人员请在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国家图书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zhaopin.chinahr.com/zhaopin/nlc/index.html)进行注册并选择岗位应聘,逾期不再受理。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多个岗位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材料应当完整清晰、真实有效。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基本条件、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以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照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开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为职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笔试结束后的心理测评不计入笔试成绩(仅作为参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5: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考察和体检程序。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未达到60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考察和体检
各岗位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信息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待遇
拟聘人员经聘用后,为国家图书馆事业编制内员工,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必要时将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招聘纪律。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
(四)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五)本次公开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形式。
(六)本公告由国家图书馆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854552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3号
邮编:100081
国家图书馆
2022年12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212/t20221228_4925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