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温岭市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08-03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2年温岭市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人,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2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2年温岭市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切实加大我市教育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和开发力度,丰富教师队伍学历层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温市委办发〔2021〕18号)等文件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温岭市教育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专业要求等详见《2022年浙江省温岭市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一览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new.wl.gov.cn/col/col1551604/index.html);

  2.温岭市教育局网

  (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73/index.html)

  其中,温岭市教育局网(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73/index.html)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4.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员与职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2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和网上报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

  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须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单位+职位+姓名”。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须于考试前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如未按时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3.报名资料包括:《2022年温岭市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以及其他可以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考试

  考试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由教育局组织实施,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温岭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按该职位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已就业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与原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该职位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四、其他事项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3.资格审查工作由温岭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新聘人员入职手续办理后2年内,须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5.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教育局会同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酌情研究处理。涉及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温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温岭市教育局,0576-86218870;温岭市人力社保局,0576-86010977。

  附件: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岭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日

  文章来源:http://new.wl.gov.cn/art/2022/8/1/art_1551606_590016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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