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2022-05-31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2年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6月10日止,报名地点:嘉兴市湘溪路22号11楼南湖区民政局1103办公室。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编外用工2名,主要从事办公室文员综合岗位相关工作。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社会服务、沟通协调和语言组织表达能力;

  (三)户籍地在嘉兴市本级行政区域范围内;

  (四)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社保记录为准);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2个岗位,计划招聘2个,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如下:
 

序号

岗位

名称

招聘人数

性别要求

学历

要求

专业要求

年龄要求

户籍要求

其他要求

咨询电话

1

综合岗1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1986年5月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

嘉兴市本级区域范围

具有助理社工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优先

82571237

2

综合岗2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学历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须具备2年及以上相关财务工作经验


  四、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见附件1)和《人员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2),同时带上身份证、户口本、个人学历学位证书、5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社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报名地点:嘉兴市湘溪路22号11楼南湖区民政局1103办公室。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6月10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需要上交的材料恕不退回。报名咨询电话:0573-82571237。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资格复审: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2.考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30人以上的,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0人(含)的,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拟用合格分数线。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岗位匹配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4.公示和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通过后聘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是否递补由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党组研究确定。聘用后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任职不满一年离职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有关待遇

  最终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南湖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

  2.本次招聘信息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0821/index.html)公布。

  3.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南湖区民政局

  2022年5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nanhu.gov.cn/art/2022/5/30/art_1229417731_4930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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