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台州临海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1月14日,报名地点:临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科,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公告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 台州军分区 关于印发台州市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台政函〔2018〕34号)和《临海市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临政发〔2021〕6号)文件要求,2021年度,临海市事业单位组织定向招聘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和条件:从临海市入伍后于2018年5月3日-2022年1月10日退役的具有临海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根据台政函〔2018〕34号文件精神:1、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定向招聘仅限1次;2、凡在服役期间受行政记过以上、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定向招聘资格。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现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人员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二、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
详见《2021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1月14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报名地点:临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科(临海市江南街道向阳路199号),咨询电话:0576-85387107;资格审查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提供材料:《2021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表》(附件2)1份,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有效身份证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报名者报名时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开考比例为1:3,即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并在临海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468718/index.html
(事业单位考录专栏)发布。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纳入2022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科目及分数比例、面试分数比例均按照2022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镇(街道)相关岗位,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笔试、结构化面试考务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按照2022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镇(街道)相关岗位。
2.笔试时间:见《2022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如遇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如入围面试对象人数出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开始前48小时提出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考生的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总成绩再相等,排位规则按照《2022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再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试总成绩的合成计算方式按照《2022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聘(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468718/index.html
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考生自愿放弃聘(录)用资格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被聘(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录)用资格。
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可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开具介绍信)之后放弃聘(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拟聘(录)用人员办理聘(录)用手续时,应将户籍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2年1月10日;退伍时间截至2022年1月10日;年龄条件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1月10日及以后出生;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22年1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2年1月1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3.本次报考免报名费。
4.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如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有权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其他任何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
5.资格审查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6.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7.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电话(监督电话):0576-85389807。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临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或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再作处理。
本公告由临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临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www.linhai.gov.cn/art/2021/12/29/art_1229397928_37677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