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杭州市萧山区提前批面向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2021-12-02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杭州市萧山区提前批面向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55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至11日17时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杭州市萧山区提前批面向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高质量建设“美好教育”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决定面向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指标155名,具体岗位详见《杭州市萧山区提前批面向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一)高中岗位

  1.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全国“双一流”相关院校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并在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具有浙江省户籍或生源(生源是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下同);

  3. 部属师范院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师范类毕业生,并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 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师范类毕业生。具有浙江省户籍或生源。

  (二)初中、小学岗位

  1. 部属师范院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师范类毕业生,并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全国“双一流”相关院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并在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具有浙江省户籍或生源;

  3. 其他普通高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高考为一段线录取的毕业生,并在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具有浙江省户籍或生源。

  (三)幼儿园岗位

  1.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前教育专业)院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并在大学期间获得学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具有杭州市(地区)户籍或生源;

  2. 其他普通高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并在大学期间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荣誉称号或省政府奖学金,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10%。具有杭州市(地区)户籍或生源。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工作,有良好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要求在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岗位相应的学历及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计划表);

  按照呈报学历专业报考对应学科,报考学历和所学专业应出自同一毕业证书。呈报学历高于“学历起点”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要求相近的也可报考。

  (五)报考资格必备条件的截止期限为现场复审前,应届生应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实施“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研究生岗位免笔试)、面试、定岗签约、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资格审核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程序具体办法如下:

  官方网站:http://www.xiaoshan.gov.cn/jyj/(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官网“教师招考”栏)。

  报考系统:http://220.191.163.123:8082(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考系统)。

  各招聘程序相关通知均发布于网上,不再另行通知,逾期缺席者视作自动放弃。

  (一) 报名、初审和缴费

  1. 注册报名:2021年12月7日9时至11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然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系统显示各岗位注册报名的实时人数,每6小时更新一次,考生可更改报考岗位等信息,以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 网上初审:12月12日9时至14日17时。在报考系统内对考生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将在网上反馈初审结论。

  3.查询并再次报名:12月14日17时至15日17时。已报名考生登录报考系统,查询网上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岗位并再次接受网上初审,未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 缴费确认:12月15日17时至16日17时。网上初审通过的考生在报考系统中缴费并确认是否成功(考务费按规定为50元,缺考者不予退费,研究生岗位免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 相关比例:所有岗位确认人数与计划指标的最低比例为2∶1。确认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指标按规定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被取消的有关考生将另行电话通知,允许按本公告要求改报。

  6. 打印准考证:12月17日17时至笔试开始。缴费成功考生和研究生岗位初审合格考生登录报考系统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还将在面试等程序重复使用,请妥善保管)。

  (二)笔试

  1.  时间和地点:12月19日上午10:00-11:3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2.  参加对象:缴费成功并持有准考证的考生(研究生岗位免笔试)。

  3.  内容和成绩:中小学岗位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育时事等;幼儿园岗位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与教材教法。科目为一门,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以40%计入招聘总成绩。笔试两天后可在报考系统中查询成绩。

  4.  核定指标:笔试完成后,根据笔试实考人数再次核定指标,如笔试实考

  人数不足2:1的,招聘指标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被取消的有关考生不再改报。

  (三)现场复审

  1. 时间和地点:12月23日(8:30-16:30),电大萧山学院体艺馆(萧山区新塘街道南秀路1398号)。

  2. 参加对象:研究生岗位初审合格的考生;本科岗位入围面试人数与核定指标按以下最高比例确定:招聘指标1-2名为5:1,招聘指标3-9名为3:1,招聘指标10名以上为2:1

  3. 复审事项:考生根据报考岗位的招聘对象和条件,应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详见《应交材料清单》(附件2)。

  (四)面试

  1. 时间和地点:12月26日,具体事项详见网上通知。

  2. 参加对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

  3. 形式和成绩:中小学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幼儿园岗位采用五项基本功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实际面试人数不足最高比例的岗位7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参加笔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以60%计入招聘总成绩。

  (五)定岗签约

  1. 时间和地点:12月28日,具体事项详见网上通知。

  2. 参加对象:根据各岗位总成绩确定,定岗签约人数与指标比例为1:1。

  招聘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并列时按以下条件排序,前者优先(学历学位、部属师范院校、“双一流”院校、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综合排名)。

  招聘单位不唯一的岗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公布的岗位中由本人现场选择岗位签名确定。

  3. 签约事项: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经后续招聘程序均合格后协议生效,双方不得毁约。应交材料详见附件2。

  (六)体检

  已签约考生参加体检,具体事项详见网上通知。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具体由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实施考察。

  (八)资格再审

  2022年7月初,经考察合格的考生参加资格再审。应交材料详见附件2。

  (九)公示

  资格再审合格的考生入围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十)录用

  2022年8月,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录用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教师,试用期为一年,服务期为三年。录用人员应在试用期一年内获得报考或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试用期一年后予以转岗,并延长试用期至第二年满。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严格遵循各程序报到地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报到时应主动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并配合测温。有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主动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因个人未达防疫要求的一切责任自负。

  (二)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笔试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在招聘程序中,出现放弃和取消资格等情况时,缺额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依次递补,且每一程序只安排一轮递补,在进入体检程序后不再递补。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963987、82627195、82622107、82652021。

  附件: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xiaoshan.gov.cn/art/2021/12/1/art_1228964832_59059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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