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国家级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公办学校面向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1-11-01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1国家级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公办学校面向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4人,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11月12日16:30止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国家级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公办学校面向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国家级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金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本次招聘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

  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服从组织安排。

  (三)专业对口,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四)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具体程序为:

  (一)发布公告

  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华人才网、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1.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11月12日16:30止。

  报名材料分类按序压缩打包(以“片区+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736680507@qq.com。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人员需在11月13日9:00-14:00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现场接受资格复审。

  2.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3日9:00-14:00。

  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地点为:浙江省内应聘者现场报名地点为浙江师范大学东门网球场;浙江省外应聘者现场报名地点为金华市湖海塘中学12号楼1楼。

  应聘者应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材料同网络报名。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3.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须提前完成本人健康码(浙江省内)的申领,并高度重视交通、食宿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赴考试前应提前预留足够的时间,以接受入场前的健康检查和体温检测。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以模拟上课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人员按照实际报名合格人数确定。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低于7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若成绩相同,则重新抽取课题进行二次考试)。

  考试时间:11月14日。

  考试地点:金华市湖海塘中学12号楼(金华市文创街288号)。

  (四)择岗、签订就业协议

  按报名岗位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阳光择岗,并签订就业协议。择岗结束后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五)体检、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对象正式聘用前需进行体检、考察。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协议。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jhk.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

  2.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3.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4.未按相应要求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

  5.202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二)对违反招考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试成绩及公示详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jhk.gov.cn),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招聘疫情防控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五)本公告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0579-89155087;监督电话:0579-82372600。

  附件: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10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rsj.jinhua.gov.cn/art/2021/10/29/art_1229164940_3929332.html

\
\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