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温州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协管员公告

2021-09-17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温州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协管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9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18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招聘第二批协管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局服务管理人员配置,补齐协管员队伍。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9名协管员,男性14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2.工作敬业,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1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4.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文秘、计算机、市政等专业优先,退伍军人优先。

  5.具有温州市户籍或温州市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协管工作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请报名者携带(1)报名表(详见附件);(2)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3)户口簿及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5)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6)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市民中心等可打印);(7)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8)浙江健康码截图等有关材料至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客运中心5楼),咨询电话:0577-5991810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者需在报名期限内提供完整的报名材料,否则视为报名失败。

  3.资格审查。报名时,工作人员将直接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本公告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4.报名者须按规定参加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试及录用办法

  1.体能测试。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期间,因考生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体能测试设置标准线,达标者进入计算机测试环节。如体能达标者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根据体能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人员,进入计算机测试环节。

  2.计算机基础应用测试。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计算机测试者即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计算机测试项目:共设word文本排版、excel制表、限时打字三个项目,有一项不达标即为不合格,计算机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计算机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总分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遇成绩同分的一并列入体检、考察。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相关费用自理。

  2.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结果仅作为本次招录的依据。

  3.考察。考察工作按照招聘条件中不得报考情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4.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取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面试成绩同分的,优先录用1000米/800米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在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填写社会保险转移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未按规定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福利待遇

  按龙港市编外用工人员薪酬相关规定执行,并落实五险一金。

  八、本招聘通告最终解释权归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9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zjlg.gov.cn/art/2021/9/16/art_1229551151_3987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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