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年的浙江公务员考试中,都有不少考生笔试面试都通过了,却卡在了体检环节。体检环节有一个项目指标不合格,那么最终的结果就是不予录用,实在是太可惜了!为此考生在报考前就要对省考的招录政策多做了解,确认自己是完全符合条件的。比如:有考生咨询小编,身上有纹身,体检能通过吗?今天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就参照往年的官方文件,为考生进行详细解答。
问:脚踝有个小纹身,或者手臂有一个约三厘米左右的疤,但是没缝过,穿上衣服看不见,体检能通过吗?
答:普通岗位一般没问题,公检法岗位不好说!
建议大家认真参考一下《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第四条:纹身,不合格。
纹身是指皮肤刺有“点、字、图案”,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
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
考生不必担心,如果你报考的是普通职位,而你的纹身不在明显的位置,一般是不会影响公务员体检的。但如果你报考的是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职位,那就不行了,一定要在体检之前尽快处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