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丽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公告

2021-07-13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丽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3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9:00- 7月22日17:00,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1浙江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进行备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管理办法》(龙委办发〔2018〕72号)及《龙泉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及激励关爱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十条举措》(龙委办发〔2020〕21号),为加强社区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共2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附件1《2021年龙泉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等其他资格条件;

  4、户籍及年龄要求详见计划表,部分岗位放宽年龄限制,放宽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达到缴纳职工养老保险15年以上方可报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需2021年8 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1年 7月20日9:00- 7月22日17:00

  网址: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 7月 20日9:00- 7月22日22:00

  对报考人员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1年 7月 20日9:00- 7月 22日17: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中社区专职工作者3、社区专职工作者4核减或取消的计划追加给社区专职工作者2,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7月29日- 7月31日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 下载打印准考证;

  5.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 7月31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龙泉市创业大道199号);

  3.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为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满分为100分。

  注意事项: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应聘者需提前30分钟到达相应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场,并请带足黑色钢(水)笔、2B铅笔等文具。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社区专职工作者1、2、3、4岗位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对象预先下载并按规定格式填写《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需张贴1寸照片,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整理装订在资格复审登记表后)。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党组织的党员身份证明。

  报考社区专职工作者4岗位中1985年7月20日以前出生的人员,请按实际年龄,提供已缴纳社保年限证明(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满15周年的养老保险缴纳年限)。

  龙泉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入围资格复审对象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布(具体入职人数详见计划表)。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放弃体检、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在2022年8月30日前,本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市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从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聘用(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招聘后管理

  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由分配社区所在街道与被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3年一签。根据龙委办发〔2018〕72号文件,专职社区工作者(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年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不含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如有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

  1.“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并填写健康承诺书后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

  2.“健康码”异常者或“健康码”绿码但考前14天内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立即报告,并提供近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须在来龙后第一时间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3. 报考者为既往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考试机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需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

  4.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但已完成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阴性且“健康码”为绿码的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可参加考试,但应主动向考试机构报告。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考生,应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6.实行14+7天健康管理措施期间的入境人员,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医学观察期未满的其他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7.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有最新要求,则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及通知请登陆龙泉政府网查询。公告有关内容由龙泉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龙泉市民政局 0578-7761830

  举报投诉电话:12388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0578-7760022



  附件3:健康承诺书.doc

  龙  泉  市  民  政  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www.longquan.gov.cn/art/2021/7/12/art_1229426675_4685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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