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1-06-02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宁波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16日,报名地点: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655号市行政中心14楼1431办公室,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外事专办员

  招聘人数:1人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不良行为。

  2、身体健康,具备开展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3、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策划能力和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各类常用办公软件。

  4、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或翻译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英语笔译专业或英语口译专业。有较高的英语水平。

  5、慈溪市户籍人员(以2021年6月2日户籍所在地为准,不含杭州湾新区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2日后出生)。

  (注:本岗位工作性质要求工作人员能认真细致地办理全市因公出国相关业务和手续,翻译相关文件,并根据工作需要到宁波等地完成因公出国手续办理等短期出差任务。)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655号市行政中心14楼1431办公室

  3、报名联系电话:0574-89281158、0574-89281157

  4、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须携带《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报名。

  (二)资格审核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据岗位招聘要求和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提供的各种资料、信息均需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三)笔试

  经资格审核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笔试时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及相关业务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则按实际人数),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名额,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名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岗位的匹配度及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慈溪人才网进行公示,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

  (八)试用期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待遇及管理

  有关工资待遇和考核管理按照慈溪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招考咨询电话:0574-89281158、0574-89281157。如需咨询,请于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联系。

  (二)本公告由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

  文章来源:https://www.cxhr.com/news/15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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