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1-04-13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23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现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杭高院”),是经中国科学院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中国科学院大学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高起点、小而精,继承国科大“博学笃志、格物明德”校训和“科教融合、育人为本、协同创新、服务国家”办学理念的教学科研机构。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人。具体计划及条件见附件。

  (二)报名基本条件

  1.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2. 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备2021年8月31日前正式报到的条件。

  3. 部分岗位专项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以下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①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②2021年毕业的留学人员;③2021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23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向指定邮箱发送报名表,邮件主题请注明“招聘岗位+姓名”,并提供相关的电子佐证材料,包括:

  (1)申请表。

  (2)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个人荣誉等证书扫描件,或含有成绩单的学校推荐表(应届生),工作经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

  (3)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4月12日-24日。(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对通过初审但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 笔试时间:5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4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4倍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2. 面试

  面试实施3天前,面试入围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在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网站上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照择优录用原则,拟录用结果报院务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从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学校招聘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2021年度用编计划和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入职后需满足最低服务年限5年。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将在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网站:http://hias.ucas.ac.cn/。

  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报名邮箱:hangzhou@ucas.ac.cn

  政策咨询电话:0571- 86080695

  监督电话:0571-86080961

  附件下载>>>



  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

  2021年4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hrss.hangzhou.gov.cn/art/2021/4/12/art_1229125915_38624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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