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招聘公告

2021-04-02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4月1日8:30至 4月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条件

  1、要求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

  2、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应用Word、Excel、PPT等常用办公软件;

  3、宁波大市范围内户籍;

  4、要求年龄35-45周岁(至报名截止时间),性别不限,已婚已育女性优先;

  5、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4月1日8:30至 4月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办法:下载附件《2021年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1018355@qq.com,应聘者须对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初审

  1、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2、对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将发送短信通知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并同时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官网(www.nbjb.gov.cn)公布。

  (三)资格复审

  1、时间和地点:2021年4月14日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2、对通过资格初审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应聘人员如有相应职称、发表的作品或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一并报送。

  3、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当场凭身份证参加面谈甄选。

  (四)面谈甄选

  1、时间和地点:与资格复审同时间、地点进行。

  2、面谈甄选主要以招聘单位与应聘者的简单交流为主,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工作或实践业绩、职业意愿和发展潜质并打分,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应聘者人选。

  3、面谈甄选通过的应聘人员,将发送短信通知参加体检。

  (五)体检

  参加体检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应聘者放弃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六)考察

  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七)公示、录用

  经过报名、初审、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步骤,确定拟招录人选。因个人原因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拟招录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则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聘用以后的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咨询电话:0574-89582834;联系人:段老师。

  3、在各招聘环节中,会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

  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将不再发布通知。招聘各环节信息会在网上公布,应聘者可关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官网(www.nbjb.gov.cn)。

  点击下载>>>


  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

  文章来源:http://www.nbjb.gov.cn/art/2021/4/1/art_1229105199_58929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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