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省科协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3-22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1浙江省科协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9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3月31日16:00。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1年浙江事业单位课程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浙江省科协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浙江省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共5家,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位于杭州市下城区。其他情况简介如下:

  (一)浙江省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中心(浙江省港澳台民间科技交流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承办省科协及其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的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国际(港澳台)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来访对接,组织科研人员赴境外交流学习;引进与推广海外人才、前沿科技,推动海外智力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开展海内外学术、科普交流合作。

  (二)浙江省院士专家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服务和联络院士专家、高层次青年人才等科技人才;拟订全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浙江院士之家”建设规划并指导各地开展相关工作;开展高端科技咨询服务,组织院士专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承担院士行业科技战略咨询项目管理工作;协助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的筹办、联络和服务等工作。

  (三)浙江省科学传播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承担科协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协调和业务指导;建设和维护省科协信息化平台、综合数据平台以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网络系统;协助开展省科协信息化宣传工作,运行和维护大众科技网、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官网等相关网站;创作科普资源,建设科普传播平台,开展科学传播活动。

  (四)浙江省科技服务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适当补助。主要职责是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技术创新、信息应用、学术交流等活动;开展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及其他科技类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工作,承担相关学会、组织的年检年审及财务托管工作;承担浙江农民大学农函大分校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农民技术培训;承担省科学会堂及省科协大楼综合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五)浙江省科技馆(浙江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适当补助。主要职责是举办科普展览、科普报告、科普巡展;参与全省青少年科普工作发展规划的拟订和实施,开展各类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指导全省科协系统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编辑、出版、发行《科学24小时》《科技通报》杂志;负责省科技馆场馆的日常管理、运行和维护。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此次招聘需求为9个岗位9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招聘。三类情形视同对待: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19年2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0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1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19年2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0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1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统派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1年7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报考岗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核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岗位由招聘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数及招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因单位岗位数量所限,对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者,办理聘用时可能低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3月31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4日-4月1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4月2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8倍,否则将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1年4月21日-4月23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8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采用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相关环节的工作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有不合格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大众科技网(http://www.zast.org.cn/)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5100129(省科协机关纪委);0571-85107601 (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各单位咨询电话:

  浙江省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中心(省港澳台民间科技交流中心):0571-85100793

  浙江省院士专家服务中心:0571-87077271

  浙江省科学传播中心:0571-87178283

  浙江省科技服务中心:0571-85171759

  浙江省科技馆(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0571-85060742

  附件下载>>>


  2021年3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rlsbt.zj.gov.cn/art/2021/3/18/art_1443681_589211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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