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温州瑞安市人民法院招录司法雇员公告

2021-03-12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温州瑞安市人民法院招录司法雇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6人。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3月16日,报名地点:瑞安法院1610办公室(瑞安市安阳街道隆山东路551号)。笔试考察内容包含考生的法律和综合知识。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1年浙江事业单位课程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瑞安市人民法院 关于招录司法雇员的公告

  瑞安市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录司法雇员,根据《浙江法院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规定,本次招录工作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执行事务及其他综合类事务。

  二、招录人数

  本次共招聘司法雇员6名。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瑞安市户籍(以招考开始报名之日为准);

  (四)司法雇员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28周岁(截止招考开始报名之日);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资待遇

  司法雇员与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司法雇员年薪资待遇按我市编外用工四类岗位有关标准执行。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3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瑞安法院1610办公室(瑞安市安阳街道隆山东路551号)。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瑞安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后前往现场报名。

  4.资格初审:2021年3月17日。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瑞安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好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试及面试

  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考试

  (1)考试分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和综合知识。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

  (2)考试时间见准考证。领取考试准考证的时间为3月下旬,地点同报名地点。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服从防疫有关规定管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替补。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考试成绩又相等,以专业技能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瑞安人才网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由后一名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不合格者由后一名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瑞安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查证以属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三)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瑞安人才网(网址:www.577job.com)

  (四)如有疑问,可咨询65813785。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院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65818517。来电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五)瑞安市人民法院党组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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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http://www.577job.com/articles/$s83kQiG1FQ=.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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