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杭州建德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1-03-02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杭州建德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57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到2021年3月14日。笔试内容范围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1年浙江事业单位课程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2021年建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建德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57名,详见《建德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至2003年2月28日);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部分岗位需适应夜班;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五)优先招聘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且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考生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到2021年3月14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考生如实填写《建德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按要求与其他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并命名为本人名字发送至电子邮箱:775004695@qq.com。网上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建德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考生户口薄原件扫描件

  ④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中国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件)。

  ⑤其他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如相关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员进行笔试。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范围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

  (三)体能测评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1:3比例从高到低排名,确定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项目包括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长跑三项。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四)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研究面试人选。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要求。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其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录用要求。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以从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警务辅助人员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务辅助人员聘用资格。

  四、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暂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到警务辅助岗位工作,合同期限5年,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参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等各环节考试考核,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人事考试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建德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在建德人事人才网(网址为www.jdrc.co)发布,咨询电话:0571-6470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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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http://www.jdrc.co/index.aspx?newsId=1349&CatalogID=978&PageGuid=2AFE58CB-43AA-4649-952A-15CCA27E3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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