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考试科目及考务要求有哪些?一起了解~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1、公共科目笔试
分别安排在4月24日和9月25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9: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结合基层反映情况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6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2、结构化面试
分别安排在5月15日和10月16日举行。具体安排为:
8:30统一开始,开始时间不得提前或延后。面试共设3道试题,每位考生思考和答题时间共15分钟。面试工作须在一天内完成。
二、有关工作事项
(一)做好考试服务委托工作。
1.市、县(市、区)两级有关单位应在考前25日以上(即3月30日和8月31日前)提出委托,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统一报至省人事考试院。
2.省直有关单位应在考前40日以上(即3月15日和8月16日前),通过“浙政钉”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栏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委托命题等考务工作”模块向省人事考试院委托,同时书面发函并致电确认。
3.委托项目分为笔试命题、面试命题和网上报名,不单独接受面试命题。不得将省人事考试院命制的试卷用于未经委托的单位考试。
(二)做好考试报名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院考试服务的单位均应使用统一的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按省直、市直、县(市、区)分级负责原则,分时段开通报名权限。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做好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三)做好考点落实和准考证编排工作。报名结束后,各地根据考生人数及时落实考点。各市、县(市、区)在考前10日以上,按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完成考场编排,按规定格式将考生数据库(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等)报省人事考试院。
(四)做好试卷预订工作。各市、县(市、区)在上报考场编排信息的同时上报笔试试卷预订单。各市、县(市、区)和省直有关单位在笔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面试试卷预订单。
(五)做好试卷运输、交接和保管工作。各市、县(市、区)的笔试和面试试卷领取方式以考前通知为准,各市与县(市、区)之间的运送方式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自行确定。考试结束后,试卷由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押送回省人事考试院。省直有关单位至少派2人携面试试卷订单、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件,于面试当日早上赴省人事考试院领取面试试卷,并于考4后2日内送回。
(六)做好考务组织实施工作。各市、县(市、区)笔试和面试工作,分别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或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上级人事考试机构或考试主管部门派巡视人员指导考务工作。省直有关单位笔试工作由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七)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在做好考务工作的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可参照《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组织实施。
(八)做好考试经费保障工作。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标 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考生的考试费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
三、有关要求
(一)委托统一考试服务的单位应早计划、早准备,及时做好计划审批、公告发布和委托工作。公告应明确报考时间、报考条件、考试科目等相关内容,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本次笔试考试形式变化较大,各地各单位须认真对照考场规则和监考人员工作程序,加强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各环节顺利进行。
(三)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服务均无指定教材。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省人事考试院名义组织培训。
(四)使用网上报名系统的单位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实施。委托统一考试服务的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原则,严守保密纪律,严肃考风考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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