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建筑文化中心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0-12-22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中国建筑文化中心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人,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21年1月29日17:00,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简称“文化中心”)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科研事业单位,1997年经中编办批准成立。文化中心始终以弘扬、传播中国建筑文化为己任,以竭诚服务建设行业为目标,作为国家政府机构社会服务职能的深化和延伸,整合行业多方资源,拓展业务领域,将文化产业与建设行业有机结合,创造性地构建起了科学的建筑文化产业运行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近期将开展2021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对象

  根据文化中心工作需要,拟招聘2名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良好;

  3.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和身体健康;

  4.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当年就业派遣;

  5.京外生源应符合北京市有关落户政策要求;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1.城市雕塑管理办公室技术初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学历(京外生源),建筑类、艺术理论类、美术学类相关专业;

  2.物业管理部技术初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学历(北京生源),法学类、工商管理类相关专业。

  详见《中国建筑文化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流程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至2021年1月29日17:00,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填写《中国建筑文化中心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表时请勿漏项,表格发送至邮箱whzx13@sina.cn,邮件标题格式为:2021公开招聘报名+姓名+专业+岗位。邮件请附报名表格。

  (2)报名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本科学历与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本或户籍卡),可另附简历。

  (3)凡不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于2021年2月10日前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资格审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笔试。未通过者不再通知。

  原则上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该达到3:1,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均为百分制。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收到笔试通知,通知内容包括笔试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最低不得低于70分),按照与招聘岗位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不足5:1,按实际人数面试。获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将收到面试通知,通知内容包括面试的时间、地点等。

  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笔试、面试通知在文化中心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chinacon.com.cn/)

  (四)确定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成绩达不到70分不再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及文化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试用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082115、88082109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100037)

  联系邮箱:whzx13@sina.cn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

  2020年12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012/t20201221_406376.html


了解更多统考资讯

可添加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 zjgwyworg

\ 
扫码关注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