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绍兴诸暨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9-17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浙江绍兴诸暨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71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9月19日至9月25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诸暨市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专业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诸暨市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职位及具体要求详见《诸暨市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二、 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9月20日-2002年9月25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相适应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上述人员中,属于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对象为:在绍兴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面向优秀城乡社区干部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诸暨市行政区域内现任社区(包括农村社区和街道改居村)党组织、居委会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副职连续任职满3年(含副职、主职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其中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正职报考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9年9月20日-2002年9月25日期间出生),笔试成绩加5分。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0年9月19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有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人员;

  3.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4.现役军人;

  5.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相应职位。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9日9时- 9月25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19日9时-9月26日17时。

  报名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应聘人员登录网报平台,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和上传本人近期照片,选择单位和职位进行报名。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应聘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9月27日9时- 9月2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网报平台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考务费50元),并查询是否完成。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

  同一职位缴费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职位已缴费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务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10月11日9时-10月17日17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本人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科目及时间

  时间:2020年10月17日上午9:00-10:30

  科目:《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为全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满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并自觉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笔试成绩可在2020年10月下旬通过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子网站(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88855/index.html)查询。

  (五)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并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的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还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执行,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并提出考察政审意见。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九)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各职位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后在本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审批机关讨论决定前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由招聘机关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审批机关讨论后拟聘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2年内不得报考诸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所注册的信息、在现场资格复审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凡恶意注册报名或虚假报名,及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二)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子网站(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88855/index.html)发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对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范围、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对招聘方法、程序等政策需要咨询,或对招聘单位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向招聘机关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0575-88795069(受理政策咨询)

  监督电话:0575-87261082(受理纪律投诉)

  本次招聘所需的专业目录请参考《2020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专业名称相同但专业代码不同的视作同一专业。

  (四)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招聘机关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六)根据浙人社发〔2014〕140号文件《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精神,应聘人员出现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让他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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