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出来后如何确定面试名单?本文,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浙江公务员考试如何确定体(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答:
招录机关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省级机关单位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各级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上述规定执行。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2、省属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上述1、2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设区市市级以下机关单位的其他职位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的比例由各地公告明确。
2020浙江省考笔试虽然已经结束,但是大家还是不能松懈,因为随后还有面试!如果你觉得自己笔试考的不错,那么要积极准备面试,以免被他人“反超”;如果你觉得自己笔试考的一般,那么更要全部备考面试,实现“逆袭”,最终成功“上岸”!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0年浙江公务员面试系统课程进行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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