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温州瓯海区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3人。报名时间:7月16日,报名地点:瓯海区人武部七楼会议室(景山街道兴海路132号)。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0年浙江事业单位课程。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20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公告
为切实解决大学生退役士兵就业问题,提高我区大学生参军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娄桥街道、瞿溪街道以及三垟街道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
2、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在部队服役期间考取士官学校脱产学习两年以上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现已退役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瓯海区户籍(须在2020年7月16日前落户,在瓯海区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户籍不限)或瓯海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
4、1989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身体健康。
已政策安置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7月16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
2、地点:瓯海区人武部七楼会议室(景山街道兴海路132号)。
3、办法:登陆瓯海区政府网站(http://www.ouhai.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2020年瓯海区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毕业证书、退役证、户口簿(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张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到报名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经资格审查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达不到1:8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超过1:8比例的,不再增加招聘计划数。
(二)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8月5日9时— 8月8日9时。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网址:http://rsks.ouhai.gov.cn/),点击“准考证打印”,选择相应的考试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
2020年8月8日上午09:00——10:30 《综合素质测试》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疫情防控相关资料,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不予入围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遇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入围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面试
入围面试对象按规定时间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体检、考察。
考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优先;如遇各项成绩均相同者,另行加试)。
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参照2020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者,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中进行选岗。
(七)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的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7月25日前)申领温州“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市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2020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考生依据自身情况,按照相关防疫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瓯海区政府”网站。
本公告相关事宜,由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7-88039679(区人武部)
0577-86052925(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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