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考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面试公告

2020-06-11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0国考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面试公告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国家统计局
图片来源于国家统计局,链接:http://www.stats.gov.cn/tjgz/tzgb/202006/t20200610_1755514.html

详细内容如下: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12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zjzdrjc@163.com <mailto:(一)发送电子邮件至zjzdrjc@163.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姓名+确认参加浙江调查总队××职位面试”(详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6月12日18时前传真至0571-89198661或发送扫描件至zjzdrjc@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6月15日18时前将下列材料的原件由本人送达,或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zjzdrjc@163.com接受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此表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必须按要求重新填写,不允许网上下载报名表代替)。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此表在报名网站下载)。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此表在报名网站下载)。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复审材料通过邮件方式提供。所有材料扫描分辨率应不低于300DPI。经扫描后按以上材料顺序排列,存储为PDF(JPG)文件,文件名以“考生姓名”命名。或者每份材料存储为单个PDF(JPG)文件,文件名以该份材料内容命名,所有文件压缩成一个RAR压缩包,压缩包以“考生姓名”命名。报送的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姓名+浙江调查总队××职位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材料报送不按要求扫描、存储、命名,影响个人复审结果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当天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带至面试现场。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0年6月21日(周日)进行,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须于上午7:50前携带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浙江国调大厦(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323号)。方位图及乘车路线详见附件4。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x50% + 面试成绩x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定于6月22日进行,请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于当天上午7:30前到浙江国调大厦(杭州市天目山路323号)一楼大厅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注意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健康码等信息,并按考生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5)的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状况报告工作。面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

  (二)考生近期如感到身体不适,应提前做好健康检查,如有必要,应及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确保能够顺利参加面试。

  联系方式:

  单位: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323号浙江国调大厦923室,邮政编码:310023。

  联系人:陈青,联系电话:0571-89198661、89198659,18258227642,0571-89198661(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5

  1.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4.面试地点方位图及乘车路线

  5.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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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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