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绍兴诸暨市惠民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国有企业)补招员工公告

2020-06-01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0浙江诸暨市惠民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国有企业)补招员工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6月5日。报名地点:诸暨市艮塔东路290号旅游集散中心(国资公司一楼120办公室)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诸暨市惠民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公开补招员工公告

  因前期招聘相关岗位应聘人员适岗性不强,现诸暨市惠民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补招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要求详见用工计划表;

  2.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用工计划表;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安装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岗位1名,招聘岗位需职称证书的,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具体要求如下:

  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6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诸暨市艮塔东路290号旅游集散中心(国资公司一楼120办公室)。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70364/index.html),自行下载打印《诸暨市惠民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粘贴照片,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供填写完毕的《诸暨市惠民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包括劳动合同、项目经历证明材料、社保证明、任命文件等)。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数的2倍,不足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在报名工作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准考证领取

  已完成现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收到通知后,于2020年6月12日到诸暨市艮塔东路290号旅游集散中心(国资公司一楼120办公室)领取准考证(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符合条件人员统一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岗位按拟招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第一名同分,以面试专业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空缺,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递补。

  因岗位报名空缺或报名人员均未通过面试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空缺,我公司将在本轮招聘对象公示后,择期予以重新招聘。

  四、注意事项

  1.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2.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70364/index.html)发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3.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方法、程序问题,可向诸暨市惠民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87111909(受理政策咨询)

  监督电话:87002817(受理纪律投诉)

  4.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诸暨市惠民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5.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点击下载>>>



  诸暨市惠民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7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