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华市磐安县教育局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公告

2020-05-26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金华市磐安县教育局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公告已公布,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9名,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1日止。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磐安县教育局2020年度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经县组织人事部门核准,浙江省磐安县教育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附件)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所学专业、学历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或参照《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名。

  (二)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1日止。

  (三)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到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联系人:应老师,0579-84652581,邮箱:2208945347@qq.com。

  (四)报名材料。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磐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1份;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他证明材料(如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荣誉证书、从业资格证等)。

  应聘人员可根据各专业(岗位)的不同条件,选择应提供的材料。报名时不便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人员,资格审查或组织测试时应将原件送教育局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教育局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2.引进环节按照《关于使用虚拟事业编制引进人才的操作细则(试行)》(磐人社〔2019〕48号)执行。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经教育局和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考察适用的,可不受试用期限制,直接引进。

  4.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教育局会同县组织人事部门共同解释。

  5.监督电话和信息公布网站

  中共磐安县委组织部(招才局),0579-84660501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9-84665855

  磐安县教育局:http://www.panan.gov.cn/paxjyj/index.html

  点击下载>>>

  2020年度磐安县教育局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岗位表.docx

  2020年磐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doc

  磐安县教育局  2020年金华市磐安县教育局度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公告已公布,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9名,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1日止。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磐安县教育局2020年度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经县组织人事部门核准,浙江省磐安县教育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附件)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所学专业、学历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或参照《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名。

  (二)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1日止。

  (三)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到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联系人:应老师,0579-84652581,邮箱:2208945347@qq.com。

  (四)报名材料。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磐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1份;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他证明材料(如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荣誉证书、从业资格证等)。

  应聘人员可根据各专业(岗位)的不同条件,选择应提供的材料。报名时不便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人员,资格审查或组织测试时应将原件送教育局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教育局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2.引进环节按照《关于使用虚拟事业编制引进人才的操作细则(试行)》(磐人社〔2019〕48号)执行。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经教育局和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考察适用的,可不受试用期限制,直接引进。

  4.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教育局会同县组织人事部门共同解释。

  5.监督电话和信息公布网站

  中共磐安县委组织部(招才局),0579-84660501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9-84665855

  磐安县教育局:http://www.panan.gov.cn/paxjyj/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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