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公安局瓯江口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启事已公布,计划招聘50人。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31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温州市公安局瓯江口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温州市公安局瓯江口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
其中文职辅警7名、勤务辅警43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二)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年龄20周岁至35周岁(1985年5月13日至2000年5月13日);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条件,文职辅警需具备大学以上学历,勤务辅警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及其他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人员报考勤务辅警的,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个别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计划明确的要求为准。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有相同工作经验者、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及其他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报考条件。
(五)下列情形不得报考: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本款所述近亲属范围为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家庭成员包括以上人员外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材料压缩包发送至瓯江口公安分局邮箱:ojkga110@163.com(邮件标题与报名材料压缩包名均为姓名+报考岗位);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登陆温州人才网(http://www.wzrc.net)或扫描草料二维码下载打印《温州市公安局瓯江口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
(三)报名材料
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②户口簿户主与本人页面照片;③学历、学位证书照片;④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高中学历无需学信网报告);⑤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及四大银行温州分行等可查询);⑥其他相关证件照片(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照);⑦报名表,请登陆温州人才网(http://www.wzrc.net)《温州市公安局瓯江口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或扫描草料二维码(附件3)下载填写(需将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附在报名表处)。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四)咨询电话
0577-85676106(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五)资格初审及反馈
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接收符合条件者报名材料;
对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邮箱发送微信招录群二维码,进群待管理员审核回复通过即为报名成功。(请勿随意分享二维码,违者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者须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和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群内另行通知。
(六)考试方式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共设三个项目,有一项不达标者,不能进入面试。
体能测试项目三项(男):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项目三项(女):4*10米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时事政治、保密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报考办公文员1岗位,除常规笔试科目外,考生需根据指定的材料进行分析,撰写文章。
4.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
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合成后的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2位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瓯江口分局支付。
2.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结果仅作为本次招录的依据。
3.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温州市公安局瓯江口分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招聘条件中不得报考情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总成绩同分的,优先录用笔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等均同分的,根据岗位所需加试一项体能或技能,优先录用得分高者),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2.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九)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温州市公安局瓯江口公安分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含五险一金)由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财政保障,包干费用年人均9万。
五、其他事项
1.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过程中,如有人员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笔试、体检、政审或出现不合格情况,所空缺名额,根据相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未尽事宜由温州市公安局瓯江口分局负责解释。
温州市公安局瓯江口分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