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平阳县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择优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择优招聘优秀毕业生6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以前,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择优招聘优秀毕业生61名,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相一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可不受毕业院校条件限制。留学人员要求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专升本人员,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毕业的人员,以及平阳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引进对象范围)。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0年平阳县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择优招聘优秀毕业生需求计划表》。
(三)引进岗位的专业资格审查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进行审查。
(四)《2020年平阳县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择优招聘优秀毕业生需求计划表》中部分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如机构改革后“引进单位”名称变更的,则以机构改革后的单位名称为准。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三)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国内高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原因延期的,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留学人员须在2020年5月1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本科阶段)。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综合评价、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5月15日。
报名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如李四+浙江大学+土木工程+硕士研究生)发送至各用人单位公布的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收到各单位报名电子邮箱的回复邮件才确认本次报名受理成功,请报名人员注意。若出现技术原因,报名受阻,请及时电话联系各用人单位。
2、报名所需材料
(1)《平阳县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择优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请下载填写后提交word电子稿及含有本人手写签名和免冠近期彩照的扫描件),二寸免冠近期彩照(电子版)。
(2)2020年应届生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还须提供原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其他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3)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个人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按报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如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过多,将进行初选并按一定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
参加面试考核前需进行资格复核,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需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环节。面试考核后将根据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考核时间具体时间以各用人单位通知为准,面试考核结果将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平阳人才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考生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相关手续,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时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原因延期的,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阶段中出现考生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考生递补(拟替补人员考核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拟聘用公示期满后,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另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考核、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需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交流中心,逾期未转入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其中平阳县人民医院、平阳县中医院和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的岗位身份是报备员额),在平阳县最低服务期年限为5年。
附件1.《2020年平阳县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择优招聘优秀毕业生需求计划表》
附件2.《平阳县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择优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附件3.《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