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波慈溪市人民法院招录司法雇员公告

2020-04-20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浙江宁波慈溪市人民法院招录司法雇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2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4月29日。报名地点:慈溪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慈溪市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制司法雇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执行事务及其他综合类事务。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司法雇员12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2001年4月20日以后出生)(根据《浙江法院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的通知》浙高法(2018)167号文件规定);

    4.浙江省内户籍(以2020年4月20日的户籍地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录法院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慈溪市浒山街道寺山支路60号,慈溪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2号窗口。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慈溪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后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慈溪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相关情况予以公布。

    (二)考试和面试

    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考试

    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不合格者淘汰。考试分为专业知识考试(法律知识、综合知识)和业务技能考试(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分看打和听打),满分均为100分,占比分别为40%和60%。

    考试时间为 5月7日,上午9:30-11:00为专业知识笔试,下午14:00为专业技能测试,每场30分钟。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准考证上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

    根据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或末位并列的,考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届时详见慈溪人才网。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尤其是口头表达、现场应变、团结协作等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名额,按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3、总成绩

    总成绩=考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职位人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公示与录用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慈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五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经省高院批复同意后,慈溪法院与被录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三)如有疑问,可咨询慈溪法院,联系电话:63912731。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慈溪市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0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