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温岭市雷公山民兵哨所招聘哨长公告

2020-04-17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0浙江温岭市雷公山民兵哨所招聘哨长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4月29日。报名地点:温岭市人民武装部四楼政工科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20年浙江省温岭市雷公山民兵哨所公开招聘哨长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雷公山民兵哨所哨长1名(温岭市人武部机关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以2020年4月2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女性,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退役女兵或退哨哨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热爱国防事业;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一定的军事业务素质和组织指挥、教育管理能力;

    5.未婚未育,自愿在哨所工作,工作时间不少于5周年;

    6.身体健康。

    三、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温岭市人民武装部四楼政工科(城西街道九龙大道83号国防大楼)。

    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携带《2020年浙江省温岭市雷公山民兵哨所公开招聘哨长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照3张,退役女兵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哨哨员还须提供退哨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如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则另行公告通知。

    四、考试内容及形式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时间:2020年5月10日,上午9:00-10:30

    地点:温岭市人民武装部(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进入面试对象末位笔试分数相同,可一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每位考生答题时间为15分钟。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结论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若已就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护照、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户口。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20年4月2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0年4月2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4.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5.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市人民武装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民武装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76-86731001、8601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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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岭市人民武装部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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