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波市公路路网管理与应急指挥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0-04-09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浙江宁波市公路路网管理与应急指挥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8人。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4月9日-2020年4月13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宁波市公路路网管理与应急指挥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宁波市公路路网管理与应急指挥中心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岗位

    中心是宁波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下属工作平台,是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电话12328、宁波市12345政府热线相统一的咨询、服务、投诉、举报平台、以及应急、指挥、协调平台。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平台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公开招聘。

    三、招聘基本内容

    1.人数:8人。

    2.性别:女。

    3.性质:劳务派遣。

    4.工作地点:鄞州世纪大道南段1111号,路网中心。

    5.工作内容:24小时平台服务等工作(四班三运转制)。

    四、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交通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服从分配。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专业、技能:

    (1)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在校学生)。

    (2)专业:不限。

    (3)技能:普通话标准,并且通晓宁波本地方言。

    4.户籍条件:

    宁波大市户籍,宁波本地人优先。

    五、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9日9:00-2020年4月13日16:00(以下文所示报名接收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通过投递邮箱方式报名:yzdfrl@163.com,报名须将完整的《招聘报名表》(详见附表,需下载填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例如“张三+公路管理中心编外”,发送邮件请勾选“已读回执”,确保本人邮件已顺利投递。

    2.资格初审

    (1)时间:2020年4月13日9:00-2020年4月14日16:00。

    (2)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4.面试

    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组织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

    按招考岗位指标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并列,加试一轮面试)。

    5.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6.考察

    考察工作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7.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若聘用人员不足时,则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聘用人员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本单位工作。

    六、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7178978;监督电话:0574-87925681。


    宁波市公路路网管理与应急指挥中心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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