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嘉兴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0-04-03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浙江嘉兴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2人。报名方式: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报名地点:嘉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20年嘉兴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嘉兴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是嘉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金融管理服务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嘉兴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选聘范围

    嘉兴市所属(含五县两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良好的服务意识、协调能力、文字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两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在编在岗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时间截止为2020年4月15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报考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确定拟选聘对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有报名意愿者填写《嘉兴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近2年来工作总结。联系人:高舜阳,联系电话:89995759。

    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嘉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嘉兴市南湖区中南大厦1606、1605室)。

    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865348376@qq.com。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依据选聘资格条件对各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由嘉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选聘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将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文字工作等能力。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求职动机、专业知识和工作实践经验、口头表达等能力。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确定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嘉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以及选聘岗位匹配程度等进行考察。

    (五)确定拟选聘对象

    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报办党组研究并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果认为考察对象不适合选聘岗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六)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公示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

    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选聘岗位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中国嘉兴门户网站(http://www.jiaxing.gov.cn/)、嘉兴金融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与联系

    (一)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选聘的相关信息将在中国嘉兴门户网站、嘉兴金融微信公众号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89995759,89995790。

    监督电话:82521275,82228947。


    嘉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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