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宁市儿童福利院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公告

2020-04-02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0浙江海宁市儿童福利院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人。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20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海宁市儿童福利院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简章

    海宁市儿童福利院为海宁市民政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岗位合同工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保育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儿童福利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2.保育员岗位其他要求:海宁市户籍,18—48周岁,女,初中及以上学历,有保育等相关专业证书者优先,能适应夜班。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填报《海宁市儿童福利院招聘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报名表》(附后),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簿、技能证书等图片发送至邮箱386822736@qq.com。

    联系电话0573-87631533。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20日

    3.岗位工作地点:海宁市儿童福利院(海宁市硖石街道康乐路272号)。

    四、招聘办法

    (一)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面试总分50分,内容为相关业务知识等。面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岗位实操技能,技能测试总分为50分。技能测试后根据面试、技能测试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面试、技能测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通知。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海宁民政局网(www.haining.gov.cn/mzj)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民政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7631533

    监督电话:0573-87288533

    点击下载>>>


    海宁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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