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桐乡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88人。报名时间:2020年02月18日至03月04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笔试范围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0年浙江事业单位课程。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桐乡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桐乡市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要求,经桐乡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审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8名。(详见附件: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
4、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02月17日至2002年02月17日期间出生);
5、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具备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资格条件放宽情形:符合基本资格条件,同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文职辅警、勤务辅警,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02月17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
1.部队优秀退役士兵;
2.持有驾驶A1证人员;
3.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报考驾驶员岗位,近三年有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的;
8.曾在桐乡市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后辞职,未满三年的;
9.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02月18日至03月04日。
2、采用网上报名,在报名期间进入“桐乡金盾”微信公众号,通过“辅警报名”窗口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材料、查询报名进展。
3.资格初审:报名受理后,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方可获得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4.报名咨询电话:0573-88621655(市公安局辅警办),咨询电话接待时间:02月18日-03月0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体能测试(测试时间,视疫情情况确定)
1、勤务一类岗位体能测试内容为100米跑、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每项满分100分,四项总分低于240分(不包含)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其它岗位体能测试内容为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仅男性参加)、1000米跑(女性为跑800米),每项满分100分。男性考生四项总分低于240分(不包含)(女性考生三项总分低于180分(不包含))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范围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
(四)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符合放宽条件的,需提供放宽条件证明材料)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可参加面试。
(五)面试(满分100分)
1、报考勤务一类岗位的,以体能测试成绩÷4×50%+笔试成绩×20%得出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员确定。
2、报考其它岗位的,以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报考岗位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可从其他报考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适当调剂,若调剂后仍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
3、面试分低于60分(不包含)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1、报考勤务一类岗位的面试合格考生,以体能测试成绩÷4×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得出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员确定。
2、报考其它岗位的面试合格考生,以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得出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员确定。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色盲、有纹身、双眼裸眼视力低于4.5(技术技能岗位除外)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参加体检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政审)对象,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递补。
(八)公示
对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应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聘用为桐乡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
四、合同和待遇
录用人员与桐乡市安保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上岗,首期合同不低于2年,试用期2个月。工资待遇“分类分级”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乡市公安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在桐乡公安金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乡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监督,桐乡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73-88621655(市公安局辅警办),咨询电话接待时间:2月18日-3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桐乡市公安局
2020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