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对策题目何时应该概括问题

2020-01-21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在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当中,提出对策题目果不其然的出现了,而且在市地级和副省级两类考试中都有出现。既然国家公务员考试都出现这类题型(此前,该题型已经连续多年未曾出现)。那么该题型这次的出现很可能会对后续的各省省考产生相应的影响。那么下面,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小编就来一起研究一下提出对策题目当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

  对于提出对策题目,我们在做题之前,首先要明白的就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因为只有先明确问题,对策的提出才能有方向,不然我们的做题和阅读就是盲目的。那么,对于问题我们何时需要进行概括,何时不用概括呢?

  首先,如果题干中没有指明问题则必须进行问题概括。比如说这样的一道题目:请根据材料,提出解决材料中问题的办法。在这个题目的题干中,我们发现,并没有指出具体的问题是什么,如果不概括问题,则对策无法提出。所以此时我们需要先根据材料,将材料中的问题进行概括,然后提出相应的对策。

  其次,如果题干中指明了问题,或者明确给出了我们需要做的事,则不用概括问题。如这样的两道题目。一、请根据材料,提出解决就业难问题的建议。二、请根据材料,提出促进我省创新发展的对策。在第一题中,问题就是就业难问题,我们直接进行对策提出即可。第二题中,我们需要做的就是促进我省创新发展,作答对象明确,不需要进行问题的概括。

  再次,如果题干当中明确指明了需要对问题进行概括,则必须概括相应的问题,如:假如你是政府相关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请你对“给定资料1~2”反映的新时代工人面临的种种问题进行归纳,并对解决这些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在这道题目中,题干明确要求必须对问题进行概括,那么我们遵照要求,进行问题概括即可。

  最后,提出对策题目,我们从字面意思来看,该题型是非常关注对策的,即使有些时候,有些题目需要对问题进行概括。但是一般对需要概括的问题很多题目都弱化考察,即使需要写,问题部分的字数也并不多。但是也不排除有问题概括部分比较多的情况。当然,我们的每一条对策都应该写的详细具体可操作。

  其实,对策题目在历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中都属于弱化考察题型,考察量并不多,但在2020国考中对策题目突然增加,还是让很多同学措手不及。当然,这也很可能会影响后续各省的省考申论出题。希望各位准备2020省考的同学们,在后续的备考中能多多重视此题型,提升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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