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丽水市委党校招聘教研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3人。报名时间:2020年1月16日-3月15。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20年丽水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研人员公告
浙江省丽水市委党校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拟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研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业技术人员(教师)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德修养和作风学风;
3.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党校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学历学位要求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三)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6日以后出生)。
(四)专业要求
哲学(专业代码0101)、理论经济学(专业代码0201)、应用经济学(专业代码0202)、政治学(专业代码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代码0305)、社会学(专业代码0303)、民族学(专业代码0304)、中国语言文学(专业代码0501)、新闻传播学(专业代码0503)、历史学(专业代码0601)、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04)、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02)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20年1月16日-3月15日
网上报名电子邮箱:lsswdx@163.com;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凌云街261号中共丽水市委党校办公室(邮编:323000)。现场报名地址:中共丽水市委党校办公室。
提供资料:报名表(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可先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审核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1开考;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由市委党校会同市委组织部研究,予以核减或取消岗位。
(二)资格审核
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流程
依次采取个人素质评价、教学试讲评价、综合调研评价三个环节进行。
1.个人素质评价。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由学历、政治面貌、参加学生组织工作、获得奖励、研究能力情况、教学能力情况六部分组成(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被考核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含复印件),并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2. 综合调研评价。调研报告撰写,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占总成绩40%。按个人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数的1:8比例(不足1:8比例的以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为准)确定进入综合调研评价的人员。组织考生进行现场参观考察、听取情况介绍,由考生独立撰写调研报告。由评委对考生的调研报告进行评分。
3.教学试讲评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占总成绩40%。按“个人素质评价×20%+综合调研评价成绩×40%”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数的1:5比例(不足1:5比例的以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为准)确定进入教学试讲评价的人员。被考核人员根据统一命题,准备教案,参加试讲,现场答辩。由评委现场评分。
4.应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生食宿由我校负责。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个人综合素质分×20%+综合调研评价成绩×40%+教学试讲成绩×4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并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总成绩分数相等情况,依照教学试讲评价、综合调研评价单项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顺序。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丽水市委党校、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丽水市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依照人才类别享受丽水市人才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联系人:郑老师 0578-2295030
电子邮箱:lsswdx@163.com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凌云街261号 邮编3230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党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中共丽水市委党校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