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务员法后,公务员“铁饭碗”更铁,但“安稳日子”没有了

2019-09-18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新公务员法实施后,从新公务员法中可以看出公务员的各项待遇提升了不少,最明显的就是实行了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新政策,这让众多基层公务员看到了希望。

  公务员是很多人眼中的铁饭碗,工作稳定,不用担心失业的风险。新公务员法的实施,让公务员这个“铁饭碗”更铁了。对于因公致残丧失工作能力的,患病或负伤还在养病的以及在怀孕生孩子阶段的女性公务员都是不允许辞退的。这些人的权益更受到保护,这也是很多企业不能比拟的,新公务员法就有明确规定:

  第八十九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在新公务员法中,职级上升更容易了,对很多人来说是个好消息。不过,对于那些待在岗位上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人来说,就不是什么好消息了,非但不能上升职级,还有可能被降级。

  第四十五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公务员领导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级晋升。

  第五十条 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对不适宜或者不胜任现任职务、职级的,应当进行调整。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或者职级层次任职。

  公务员是很多人羡慕的工作,只要考上公务员,这种稳定性所带来的安逸使得一些人失去了危机感,不用担心会失业。以前公务员工作还是很轻松的,但在新公务员法实施后,明确规定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会予以辞退,对于混日子的公务员会逐步清除公务员队伍。那些不作为的公务员要想待在公务员队伍里就要改掉往日作风,努力达到自己岗位的要求。

  此外,还有一些情形下,公务员会予以辞退。在新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的要求提高了,不符合要求的公务员会逐步被清理出去。

  第八十八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公务员工作越来越难了,铁饭碗也可能因为工作不努力,考核不合格面临被辞退,公务员在福利待遇更有保障的同时,考核也越来越严格了,公务员工作也不是那么轻松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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