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近日出台《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月度年度考核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教师工资待遇将不低于公务员。
在丽水,教师每月基本工资部分与公务员群体基本持平,甚至略高于公务员平均水平。双方待遇差距主要在于市政府制定的干部月度考核奖和年度考核奖的总量高于教师群体各类奖金的总量。“新办法的出台将彻底扭转这一状况。”丽水市教育局有关人员表示,今后市直教师月度考核奖由市人力社保局以公务员月度考核奖的人均水平,直接核定月度考核奖总量给各市直学校;年度考核奖由市人力社保局以公务员发放的人均水平,按市直属学校年度总人数核算年度考核奖、专项奖的奖金总量予以发放。
丽水将进一步细化二次分配机制,激发教师工作动力。月度、年度考核奖的发放将遵循“师德为先,注重实绩;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确定月度考核奖中的1000元作为完成基本工作量补贴平均发放,每月增量部分各学校自行制定考核方案予以发放。年度考核奖由市教育局依据市直学校上一学年评估考核结果,以学校评估考核等第、年平均人数等情况进行二次调整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