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新政策出台,乡镇公务员也能晋升“调研员”

2019-05-09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在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还有另一个叫做《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规定,也将于今年6月起正式同步实施。作为《新公务员法》的配套措施,这个规定中的一项内容特别引人关注。
  根据此规定,今年6月起,乡镇机关也能配备调研员了,不仅仅可以配备三、四级调研员,还可以配备二级调研员。这就意味着,哪怕你在乡镇当一辈子的基层公务员,也有机会享受“处级干部”待遇。
  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乡镇干部最高级别是“科级”
  过去,作为乡镇公务员,能够追求的最高职务就是科级干部,与科级干部对应的非领导职务是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一般情况下,在乡镇,科级干部的职数非常少,普通人即便能力突出,工作成绩也很突出,奈何粥少僧多,辛辛苦苦一辈子,有时候也难以得到提拔。这种情况,导致很多人参加公务员考试,都不愿去乡镇工作。哪怕考上了乡镇公务员,都要千方百计调到城里,就是因为在乡镇当干部很难解决级别。
  《公务员法》修订后,乡镇干部也可以晋升调研员
  新《公务员法》明确提出,将公务员非领导职务改为职级。而且,从这次公布的配套规定中,我们发现,乡镇一级公务员提拔为主任科员的比例明显增加。不仅如此,给予了乡镇公务员可以提升为调研员的机会,对于乡镇公务员而言,绝对是振奋人心的一个决定。过去,想要提拔为调研员,一般要到县级以上机关才有机会,乡镇干部想都不敢想的事儿,在今天都变成了现实。
  基层干部晋升空间更宽广,基层公务员含金量更高了
  按照最新规定,今后乡镇基层公务员能够提拔为三、四级调研员的比例,最高可以占综合类管理职位的10%。也就是说,假如一个乡镇有30个公务员,最多有3个人可以评为三级或四级调研员。那些在乡镇工作年限长、工作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的公务员,更容易优先享受到这些待遇。很显然,这就意味着,基层干部的出路越来越宽了。今后,基层难以招到公务员的困境,将得到有效破解。基层公务员这个铁饭碗,含金量将越来越高。
  18年颁布的新公务员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落地,最新颁布的公务员法里的第15条明确规定了公务员享有的8项权利,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
  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公务员法第15条中,对公务员的权利,首要规定的就是:公务员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作条件。比如,获得办公所必需的办公室、电脑、办公桌、办公椅、文具,等等。
  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公务员权利的第2条,对于公务员非常关键。根据这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务员不能被免职或辞退,这也是公务员被称为铁饭碗的最好印证。在企业工作,如果你的工作让老板不满意,老板想要你走人,是分分钟的事,有时甚至都不需要什么理由。但是,在公务员机关,公务员任职受到法定保障。哪怕一名公务员不被领导待见,领导也没有办法随便让他走人。
  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只要是干工作,就有获得工资报酬的权利。但是,对公务员而言,他们不仅有获得工资报酬的权利,还有享受福利和保险的待遇。如果是去企业找工作,有时还可能被拖欠工资,但是,在公务员行业,基本上不会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形。与此同时,很多企业都不给员工买保险,但是,在公务员行业,人人有保险,且都按期足额缴纳。
  参加培训
  每年,公务员机关都会组织各种学习培训活动,提升公务员的能力素质。因此,在公务员队伍中,如果你积极上进,自己的能力和素质都会得到不断提高。
  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对于上级和领导提出批评建议,也属于公务员的权利之一,但实际上,这1条在机关工作实际中,实用性相对较低,一般情况下,作为下级,很少有胆子对上级提出批评建议。
  提出申诉和控告
  如果公务员在机关工作中受到不公平待遇,可以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这一条款的存在,保障了公务员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申请辞职
  辞职也是公务员的权利之一。当然,在公务员机关,申请辞职还要满足相应条件。如果一部分职位对于公务员的服务年限有要求,尤其是一部分涉及保密要求的职位,必须服务满相应年限才可以申请辞职。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这个条款属于是兜底条款,公务员的权利主要看前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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