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丽水市莲都区人才引进(杭州)招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星期一),报名地点:杭州和平国际会展中心(杭州市绍兴路158号)。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才引进(杭州)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团赴杭州参加2019年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专场招聘大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高素质和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5名,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工作人员1名、工程管理1名,莲都区人民医院医师1名、莲都区公共卫生工作站医师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莲都区人民医院和莲都区公共卫生工作站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9年毕业生)。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6日以后出生);卫健系统两家单位应聘人员是高层次人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6日以后出生)。
3、户籍地和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岗位的工作要求。
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的组织、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相应岗位,须在报考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按照顺序将以上材料整理好于2019年5月6日(星期一)到杭州和平国际会展中心(杭州市绍兴路158号)进行报名。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谈通知书。
(二)面谈
本次人才引进面试采取面谈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如参加面谈人数达到1:3的比例,则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如参加面谈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则根据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由用人单位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商定拟体检人员。拟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体检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准时报到和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报到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拟体检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医师岗位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资料到相应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招聘有关信息在以下指定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公示公告栏)。
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0578-2128695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卫生健康局0578-2025962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0578-2051507
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0578-2271789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278057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