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考生现在已经在备考2019年浙江公务员考试了,这其中不乏很多大四在校生。但是不少考生对于浙江公务员考试中应届生的定义不甚了解,下面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浙江省考中应届生的定义。
首先来看国考中关于应届生的定义: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 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应届毕业生分两种:
1.即将要毕业的,但是还没拿到毕业证,或者已经停止学习了,处于实习状态的;
2.拿到毕业证了,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不超过2年或三年择业期年限的(超过则为往届生)。
简单的说,就是大学毕业后,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将本人的档案留在了学校或者放在了人才市场,在你毕业的这两年内,你都可以以应届生的身份参加各类公职考试。比如,两年择业期内的大学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情况下可以以应届生的身份参加2019年的国家公务员。但是对于浙江公务员考试,限制了必须是当年的毕业生。
浙江省考应届毕业生定义
即将要毕业的,但是还没拿到毕业证,或者已经停止学习了,处于实习状态的;
简单的说,就是你大学毕业那一年,称为应届毕业生。
比如,2019年的大学毕业生,可以以应届生的身份参加2019年的浙江公务员。
2017、2018年毕业的大学毕业生,不论你是否参加了工作,都不能以应届生报考浙江公务员。
那么,2019年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还能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省考吗?
这是困扰很多考生的问题,这里明确的回复大家,2019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即使签订了三方协议,也不影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2019年浙江公务员考试。
【典型问题】
“老师,您好,我是2018年毕业生,尚未工作签合同,那么可以以应届生的身份报考2019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吗?”
【解答】
浙江公务员考试中,应届生限制了必须是当年的毕业生,也就是说2019年浙江省考应届生专指2019届考生。所以,此种情况是不符合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