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温州市平阳县人民医院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的公告

2018-12-17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温州市平阳县人民医院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的公告已公布,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70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平阳县人民医院提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用人需求情况,经县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同意,我院拟提前面向2019年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7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四)具有医学类相关专业的基本素质和实践操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英语等级等条件;
  (五)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一批及以上的,即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本科第一批次”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9年平阳县人民医院提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一是温州医科大学现场招聘会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携带报名材料于2019年1月5日(9:00-12:00)至招聘会现场(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报名。其中符合临床岗位报名条件者经资格审查、面谈、面试考核合格者现场签订协议。如签订协议人数未达到临床岗位招录计划数的,则该岗位剩余指标同其他岗位一并进入本次后续招聘程序。二是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月8日-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地点:平阳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会议室(昆阳镇雅河路112#);联系电话:0577-63730113。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材料。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①《2019年平阳县人民医院提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英语证书(暂未取得人员签订承诺书);④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⑤报考临床岗位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入学录取批次证明和学历证明。
  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平阳县人民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单》,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
  (四)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报考岗位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核成绩将在“平阳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聘用、递补。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2.聘用。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或考生未能按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3.递补。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阶段中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考生递补。拟聘用公示期满后,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后三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面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平阳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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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阳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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