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杭州西湖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8-12-13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杭州西湖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招聘教职工166人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12月西湖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166人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西湖职业高级中学等49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含风景名胜区),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166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录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教师类岗位招聘对象:
  1、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非事业编制教师。
  “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5)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萧山区、余杭区,下同)中小学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在职非事业编制教师”指具有杭州市户籍且现仍在杭州市区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办的中小学、幼儿园(不含培训机构)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以签有正式劳动合同及缴纳的养老保险为依据(《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2、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8届毕业生,下同)。“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或综合成绩排名前10%);(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杭州市生源毕业生;(6)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7)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财务会计岗位招聘对象: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届毕业生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8届毕业生)。
  校医岗位招聘对象:1、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届毕业生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8届毕业生);2、在职医护人员。指具有杭州市区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从事医生、护士工作一年及以上经历的在职医护人员。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 (1)2018届本专科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职教专业课除外)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2019届本专科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不含职教专业课),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3)2018届、2019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4)2018、2019届本科毕业生应聘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5)在职教师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西湖职业高级中学等49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含风景名胜区),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166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录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教师类岗位招聘对象:
  1、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非事业编制教师。
  “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5)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萧山区、余杭区,下同)中小学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在职非事业编制教师”指具有杭州市户籍且现仍在杭州市区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办的中小学、幼儿园(不含培训机构)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以签有正式劳动合同及缴纳的养老保险为依据(《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2、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8届毕业生,下同)。“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或综合成绩排名前10%);(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杭州市生源毕业生;(6)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7)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财务会计岗位招聘对象: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届毕业生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8届毕业生)。
  校医岗位招聘对象:1、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届毕业生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8届毕业生);2、在职医护人员。指具有杭州市区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从事医生、护士工作一年及以上经历的在职医护人员。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 (1)2018届本专科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职教专业课除外)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2019届本专科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不含职教专业课),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3)2018届、2019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4)2018、2019届本科毕业生应聘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5)在职教师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网和西湖教育信息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19届毕业生未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2019届本专科毕业生不能在报到录用前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招聘条件第4条第2款)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2018届、2019届毕业生(招聘条件第4条第3、4款)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说明
  “计划”中招聘要求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专业条件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附件4)。
  本公告由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87965070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965073
  附件:
  附件3-报名登记表
  附件4-专业目录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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